换做现在是什么级别-清代知府到底是什么样的职位 (现在换成什么)
今天趣历史小编为大家带来清朝知府,希望对你们能有所帮助,知府,作为封建王朝中一项重要官职,自唐代设置起,一直被沿用至清代,都说,三年清知府,十万雪花银,,虽然这里的,清知府,指的是,清廉的知府,,而非...
今天聊聊清朝的知府,就是咱们常说的“知府老爷”。都说“三年清知府,十万雪花银”,虽然这里的“清”指的是“清廉”,不是“清代”,但也能看出这官职多“肥”了。就算不违法乱纪,都能捞这么多钱,说明知府捞钱的门道可真不少。那清朝的知府到底是个啥官呢?
所谓知府,顾名思义就是“府”的一把手,相当于现在的地级市市长。清朝的地方政权是省、府、县三级,知府正好在中间,承上启下。

知府也分好几种,看府的发展水平和位置,有首府知府,也有一般的府知府。品级不算高,只是从四品,但活儿可一点不少,统辖属县,宣理风化,平赋役,听狱讼,样样都得管。
首先,得把朝廷的政令传下去,毕竟省、府、县三级,知府就是中间的“传声筒”,上情下达少不了。

然后,还得推荐州县的官员。康熙年间定了规矩,这事归知府管。知府把地方上能干的贤能之士报给督抚,督抚考核合格就能用。不过知府是推荐人的上司,怕他们勾结,搞了“保举连坐法”——要是推荐的官儿后来出问题,知府也得跟着挨罚,所以推荐时得掂量着来。

督查地方征税也是知府的活儿。监督州县收钱粮,但可不能乱加税,要是敢乱来,地方随时能告上去,查实了就得革职。要是地主乡绅抗税欠税,知县得把名单报给知府,知府再去核实,再上报给督抚。

平时还得盯着户口和民风,维护社会稳定。要是偷盗案,知府得审,不管结没结,都得报给省里。遇到天灾,还得赶紧组织人去查灾情,好想办法应对。

审案子也是知府的活儿,古代地方官权力大,行政司法一把抓。知府能判徒罪案件,或者核审县级的上诉案。轻的笞杖案县级自己管,重的就得上报给按察使了。

这么一看,知府权力真不小,职责也广。宣达政令、统辖万民,监督僚属、知人善任,督征赋税、查报抗欠,维护安定、应对灾情,受理案件、稽核审判,样样都得会。

除此之外,农业、交通、教育、水利这些也得管。当时有人说,知府是“总州县之成,而大吏倚以为治者也”,说白了就是市长兼市委书记,这权位,啧,可见一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