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楼被抓终身不用!古代对官员管得有多紧你知道吗 (青楼的凶手是谁)
古代对官员私生活管得挺宽的,官员随便喝,公酒,、送,公酒,,会丢官,嫖娼一旦被察觉,永不录用,利用职务之便,将自己的著作刊刻,然后搞摊派,,人手一册,,强买强卖,要被革职,到古玩铺坐坐,有,雅贿,之嫌...
古代官员的私生活,管得那叫一个宽——哦不,是严!随便喝公家的酒、送公家的酒,分分钟丢官;嫖娼要是被抓到,这辈子别想再当官;用职权把自己的书刻出来,搞摊派“人手一册”,强买强卖,革职没商量;去古玩铺坐坐,有“雅贿”的嫌疑,等着被弹劾免职吧。
古代王朝对官员的私生活盯得可紧了,不光看他们“公德”怎么样,连日常生活中的“私德”都管得严严实实。
典型例子就是明太祖朱元璋,对“文臣之首”宋濂在家跟谁喝酒、聊啥,门儿清。不光这样,宋濂退休了在家干啥、跟谁来往,是不是“本分”,朱元璋还老问宋濂的孙子。所以宋濂在任时,谨言慎行,洁身自好。下班回家跟亲友聊天,绝口不提朝里的事,有人问,他就指指墙上挂的“温树”俩字——意思连皇宫里的树都不能说,还敢说别的?退休后更是大门不出,二门不迈,跟官场的人不来往,在别人眼里,活脱脱一个对世事漠不关心的土财主。
为啥管这么严?王朝都想着长久统治呢,可不希望官员道德败坏、贪腐,跟老百姓闹矛盾,自毁根基。所以得管着官员,包括私生活,还得劝他们当本分官,别瞎折腾。
宋代吕本中写了本《官箴》,专门说这事。开头就写:“当官就三条:清廉、谨慎、勤勉。懂这三条,能保住官位,不受羞辱,能得上司赏识,也能得下属帮衬。”从宋到清,这话都是官员的座右铭。
公家的酒,说喝就能喝?小心喝丢官!
古代公家的酒,官员可不能想喝就喝,想喝多少喝多少,更不能随便送人。有人贪杯还公私不分,喝着喝着就喝出罪了;有人借花献佛,公酒随便送人,也照样触犯法网。
宋初有“祖宗旧制”,州郡官库存的公酒,是专门用来招待来往官员、上任罢任官员的,让他们换成银钱当旅费。要是想跟邻州官员搞好关系,送公酒过去,人家回赠公酒,都行——但得记住,送来送去都是公家的酒,最后得交回国库。要是私用了,那就等着吃官司吧。治平元年(1064),凤翔知府陈希亮就栽在这上面,他自首说喝了邻州送的公酒,结果被贬成太常少卿。朝廷还严令,收到的公酒必须全交国库。有个叫祖无择的,私自带了300小瓶公酒给亲戚,被免了直学士的职,成了“散官”(有官名没实权的)。
宋朝的苏舜钦,也是喝酒喝出了悲剧。他当时在集贤校理、监进奏院,一次祭神后,把公家废纸卖了,用换来的“公钱”买酒请客,还叫了乐妓唱歌。这事被他丈人宰相杜衍的对头御史中丞王拱辰知道了,王拱辰让人弹劾他,说他“自盗”,结果官职全革,成了“放废”之人(被罢黜流放)。那次聚会牵连十多个名人被赶出京城,当时京城都“纷骇”了。韩琦跟宋仁宗说,苏舜钦不过“一醉饱之过”,轻罚点就行,革职是不是太重了?可卖公家废纸的钱喝酒,愣是闹出这么大动静。
官员嫖娼?抓到就永不录用!
明代对官员私生活管得尤其严,禁用官妓、禁嫖娼。朱元璋还现身说法,在《明大诰》里说,打下武昌,收了陈友谅的妾,自己也怀疑:是好色还是气魄大?汲汲于“声色货利”的人,“朝兴暮败”,败亡得可快了。
明代陆容在书里说,明朝比前朝强的一大方面就是革官妓、禁宿娼:“前代文武官都能用官妓,现在挟妓宿娼有禁,甚至罢职不录用。”唐宋元朝嫖娼不算啥,明朝可不行,抓到就丢官,永不录用。
王錡在《寓圃杂记》里说,唐宋元官妓害人不浅:“官员被官妓牵制, often害政,正人君子也容易被迷惑。元朝更无耻了。我太祖全给革除了。官吏嫖娼,罪跟杀人差不多,就算遇到大赦,终身也别想当官。”所以明朝用严刑峻法管嫖娼,一时间“风清弊绝”。
顾起元在《客座赘语》里还写了南京礼部尚书姜宝(还是我老乡呢),他在南京禁嫖娼:“宿娼的人,罚银七分,用来抓帮嫖的人,还要戴枷示众。”被抓多丢人啊。
《典故纪闻》里记载,正统年间,广东海南卫指挥使来北京上奏,可能在当地太放纵了,在京期间还嫖娼,事情败露后被“谪戍”威远卫(发去守边),处分可真不轻。
驸马走私,照杀不误
明太祖朱元璋有16个女儿,安庆公主嫁给了欧阳伦。这个欧阳伦品行不端,后来横行不法——皇帝选女婿也有看走眼的时候。
洪武末年,朝廷实行“茶马法”,禁止私人卖茶叶,尤其是走私。欧阳伦多次派人走私茶叶,所到之处鸡飞狗跳。地方高官也不敢管。他家奴周保更嚣张,仗着“我家主人是驸马”,动不动就征发民间车辆,一次几十辆。走私车队过河桥巡检司时,欧阳伦还敢打骂官员。
被打的官员一气之下告到朝廷,朱元璋大怒:“我刚定下法,他带头破坏!”于是下令赐死欧阳驸马。马皇后也不敢求情,欧阳伦的家奴周保等也被处死。一百多年后,刘健跟明孝宗说起这事,感叹:“这故事,人都不敢说。”
去古玩铺坐坐?小心被弹劾!
清朝不准官员去古玩铺,为啥?因为有“雅贿”——给官员送字画古董,既高雅又隐蔽,多借古董商的手。古董商把名贵字画“三文不值两文”卖给官员,行贿的人再跟古董商结账。朝廷知道这猫腻,就禁止官员出入古玩铺,想杜绝“雅贿”(当然也杜绝不了)。
刘声木在《苌楚斋五笔》里说,咸丰年间有个侍郎(副部级),偶尔去琉璃厂古玩铺坐坐,就被御史弹劾,丢了官,还被大家看不起。
不过光绪以后,情况变了。军机处、尚书、侍郎这些人,自己开古玩铺、碑帖店,挂招牌公然出入,肆无忌惮。行贿的人自称“门生”,送银子叫“太平钱”、“点心钱”。刘声木说,清朝亡了,跟官员经商腐败有关,不是一个人造反,是“万众皆叛”。
出书强买强卖?乌纱帽不保!
古代官员写书刻书行,但不能营利,更不能用职权强买强卖,违者严惩。
刘声木在书里写,祁寯藻当江苏学政时,让生员买他的书;徐松当湖南学政,也硬性规定生员买他刻的书。两人都用职权把书当成必读教材,摊派“人手一册”,结果被弹劾革职。徐松虽然是西域地理水利的大学者,可为了出书赚钱,被免了职。真是斯文扫地,结局悲惨。
京官外放上任?规矩多着呢!
京官改地方官,怎么上任,不是官员自己说了算,有统一规定:接了委任状不能在京逗留,不能借钱置办衣物、娶妾,赴任不许绕道回家。
《典故纪闻》里说,成化年间,吏部尚书姚夔抱怨:以前京官外放,领了凭证就得走。现在不少人离开京城又偷偷回来,借钱置办东西、娶妾,还绕道回家。所以规定,五日内领凭证,半月不出城送司法机关;出城又溜回来降级;一年不到革职为民。
正统年间,监察御史时纪去陕西上任,私自绕道回家,还勾结县丞强娶民女为妾。英宗知道后,说他“背违礼法,有玷风纪”,抓起来办了。
为啥这么严?明朝官员俸禄比唐宋低,上任路费自己掏。下级官员不少出不起路费,外放官员在京城拖延不走,置办东西、娶妾,开销大就得借高利贷。明朝高利贷月息5%,官员上任时债主跟着逼债,再威风也得当“孙子”。为了还债,官员就得搜刮民财、贪赃枉法。所以朝廷这么规定,虽然严苛,但不是没道理。还不许绕道回家,怕他们跟家乡官串通一气干坏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