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封赏的都有哪些种类-又有哪些不同之处呢 (古代封赏的都有哪些)
食邑制度起源由来已久,从西周时期的采邑制度中可以看出其雏形,采邑制度在向食邑的演变的过程中逐渐失去其政治、军事职能,仅存在经济利益,而到了唐太宗时期,食邑制也失去了经济利益,只能作为西周时期贵族政治的...
食邑制度这事儿,得从西周说起。那时候的采邑制度算是它的老祖宗。采邑制后来慢慢变了,政治、军事那套功能都没了,就剩个经济利益。到了唐太宗时期,食邑制连经济利益都没了,纯粹成了西周贵族政治的“老古董”,食实封制度接过了它的经济活儿。那从采邑到食邑,最后怎么变成食实封了呢?这几个制度有啥不一样?
西周到春秋的采邑制度
所谓“采”,简单说就是一块地,比整个区域小点,这地里的田、河、城,还有地上的老百姓,都归“采”管。采邑主不光能从老百姓那儿收粮食、要劳役,还拿这些东西巩固自己的地盘,让家族一直传下去,对采邑的控制也越来越紧。
西周那时候,采邑分两种:一种是周王直接赏的,另一种是诸侯或者采邑主自己封的。周王分封挺勤快的,西周前期的名门望族,基本都捞着了采邑,后期就少了。
《春秋左传正义》里就记了周文王分封周公、召公的故事:“分岐邦周、召之地,赐周公旦、召公奭,以为采邑”。
《通志》里还提了单氏的受封:“单氏,周室卿大夫,成王封蔑单邑”,看来单氏家族是成王时期拿到的采邑。温(苏)氏和檀氏也是周王直接封的,“苏忿生以温为司寇,与檀伯达封于河”。
除了这几家,西周中晚期采邑赏赐就少了,诸侯国内倒是也有分封贵族的,但地都不大。
西周的采邑主,不光能从采邑里捞好处、掌权,还能自己养兵,保卫自家,或者听周王的话去打仗。这些兵不光是家里人,还有跟着混的老百姓。
冬十月癸酉,王子朝用成周之宝珪于河。甲戌,津人得诸河上。阴不佞以温人南侵,拘得玉者,取其玉。将卖之,则为石。王定而献之,与之东訾。
看这意思,阴不佞就因为献了块宝玉,周天子一高兴就把采邑赏给他了,根本没提军功。所以春秋时候封采邑,早就不是西周那套规矩了,更随意了。这么乱封,周天子手里的地越来越少,实力越来越弱,威信也越来越低。
《春秋左传正义》还记了“晋侯召王,以诸侯见,且使王狩”。
采邑主们权力越来越大,周王室根本管不住他们。周王都被诸侯叫去见面,君臣地位都反过来了,说明周王朝掉得真快。各诸侯国没人管了,地盘、经济、军事实力都蹭蹭涨,采邑也跟着发展。
而且,采邑里的武装,也不是光靠一家子人。
《春秋左传正义》成公十六年写:“鄢陵之役,晋伐郑,荆救之。栾武子将上军,范文子将下军……栾、范以其族夹公行”。
栾、范两家合着一块儿出兵,说明采邑的私人武装不是单族能搞定的,成分杂得很。而且这些私家兵战斗力贼猛,《春秋左传正义》襄公二十五年记:
楚薳子冯卒,屈建为令尹,屈荡为莫敖。舒鸠人卒叛。楚令尹子木伐之,及离城。吴人救之,子木遽以右师先,子强、息桓、子捷、子骈、子盂帅左师以退。吴人居其间七日。子强曰:“久将垫隘,隘乃禽也。不如速战!请以其私卒诱之,简师,陈以待我。我克则进,奔则亦视之,乃可以免。不然,必为吴禽。”从之。五人以其私卒先击吴师。吴师奔,登山以望,见楚师不继,复逐之,傅诸其军。简师会之,吴师大败。遂围舒鸠,舒鸠溃。八月,楚灭舒鸠。
采邑制从西周开始,到春秋的时候,基本样儿变了,算是最牛的时候。采邑主能从地里捞好处、掌权,还能自己养兵,周王老分封,还啥人都封,自己实力越来越弱,管不住了。春秋时候的诸侯们,在自己的采邑里搞多族私兵,战斗力都能跟国家军队比了,风光得很。到了战国,采邑制变了不少,各国一改革,国君权力大了,采邑被削封、夺封的多了,封君制度就接了采邑制的班。
封君制度盛行于战国时期,是春秋时期采邑制度的延续
南蒯那会儿想叛乱,就拉着费地人盟誓。他手下有个司徒老祁、虑癸,装作突然病了,跟南蒯说:“我们想盟誓,但病得厉害,要是托您的福没死,等病好了再盟。”南蒲答应了。结果这俩人背地里靠着老百姓想反南蒯,还劫持了他,说:“当臣子的不能忘君主的好,但我们怕您到现在,听您三年了。您要是再不识相,费人可不忍心对君主狠心,也就不怕您了。您想干嘛就干嘛,赶紧走吧。”
南蒯求了五天宽限,逃齐国去了。他手下一开始还叫他“君”,后来改成“子”,说“群臣不忘其君”,又改口“畏子以及今”,说明卿大夫的家臣,只认自己效忠的君主当“君”,这事儿在中原各国慢慢多了起来。
战国中期以后,各国君主都称王了,封君就普遍了。比如赵国的代成君、番吾君,楚国的鲁阳文君、工君、彭城君、阳城君,魏国的中山君、山阳君,秦国的商君、兰田君等等。封君要么是大功受封,要么是打仗立功,“今天下起兵加我,臣之能谋厉国定名者,割壤而封;臣之能以车兵进退成功立名者,割壤而封”,要么是皇亲国戚,“贵戚父兄皆可以受封侯”。
战国的封君,多数是实封,但也有虚封的,就是封了没地儿去。楚王“封苏秦为武贞君,故曰可以为苏秦请封于楚也”,苏秦就是去游说楚王,根本没打算在楚国待着拿地。
不过大多数封君,在封地里是有统治权的,能带兵,比如“商君既复入秦,走商邑,与其徒属发邑兵北出击郑”,商鞅在自己的封地里就能拉起邑兵。还能从封地里捞钱,“孟尝君相齐,其舍人魏子为孟尝君收邑入”,封君能收封地的赋税,甚至让自个儿的官吏去收。
封君不光能从封地捞钱,还能掌权、带兵,封地还是地方行政体系之一,跟采邑制有点像。但战国国君比春秋诸侯牛多了,对封君管得严,动不动就削封、夺封,“秦孝公封商君,孝公死,而后不免杀之;秦惠王封冉子,惠王死,而后王夺之”。
老占着封地,国君可不允许。中央集权越来越强,秦始皇统一后,封君制就没了,只剩下“衣食租税”的食邑制,继承了采邑制和封君制的衣钵。这时候受封食邑的贵族,再也不能从封地里拿军政大权了。
食邑制度是封爵制度的内容之一,依托于封爵制度
简单说,就是受封爵位的人能拿到食邑户的租税,食邑制更看重从地里捞经济效益,在中央集权越来越强的朝代里存着。食邑制度变“虚”是从曹魏黄初三年开始的,后来定了规矩:国王、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六等;下面还有县侯、乡侯、亭侯、关内侯;再往下是名号侯爵十八级,关中侯爵十七级,都金印紫绶;关外侯爵十六级,铜印龟纽墨绶;五大夫十五级,铜印环纽,也墨绶。从关内侯开始,都不拿租税了,虚封爵,从魏朝开始的。
关内侯的规定一出,封爵制和食邑制就分家了,经济上没关系了。
魏晋南北朝,虚封爵更普遍了。北魏的张湛“赐爵南浦男,加宁远将军”,但他在京城经常得靠司徒崔浩给钱,“浩常给其衣食”。
北魏孝文帝太和十六年(492年)搞了五等爵制,正式分实封和虚封。带“开国”的爵位能拿真钱,比如尉元“封山阳郡开国公,食邑六百户”、李冲“封荥阳郡开国侯,食邑八百户”。带“赐爵”的就没钱,比如刁雍“为平南将军、徐州刺史,赐爵东安侯”、陆俟“赐爵建业公,拜冀州刺史,仍本将军”,这些赐爵都没经济利益。
到了唐朝,老食邑制度变虚了,食实封顶上了。《唐六典》里说:“然户邑率多虚名,其言食实封者,乃得真户。”可见食邑虚化的情况。食实封从唐朝前期开始,到唐末五代“特加邑户”出现,就算开始虚衔化了。
从汉初郡国并行,到武帝“作左官之律,附益之法,自后诸侯王唯得衣食租税”,食邑制就稳下来了,基本不跟军政权力沾边了。这时候食邑还有经济利益,但到了唐朝,食邑就成了虚封的荣誉头衔,食实封才是真拿租税的。不过食实封和食邑本质上差不多,就是名字不一样。
正因为食邑和食实封本质一样,有实际经济利益的食实封,史官更喜欢写。唐朝史书里,对食邑户数经常不写,跟宋朝记食邑、食实封户数的情况差远了。
冬十月丙辰朔,日有蚀之。癸亥,立中山王承乾为皇太子。癸酉,裴寂食实封一千五百户,长孙无忌、王君廓、尉迟敬德、房玄龄、杜如晦一千三百户,长孙顺德、柴绍、罗艺、赵郡王孝恭一千二百户,侯君集、张公谨、刘师立一千户,李世勣、刘弘基九百户,高士廉、宇文士及、秦叔宝、程知节七百户,安兴贵、安修仁、唐俭、窦轨、屈突通、萧瑀、封德彝、刘义节六百户,钱九陇、樊世兴、公孙武达、李孟常、段志玄、庞卿惲、张亮、李药师、杜淹、元仲文四百户,张长逊、张平高、李安远、李子和、秦行师、马三宝三百户。
李世民玄武门之变上台后,就开始分封立功的大臣。上面写的都是实封户数,虚封的压根没提。史书里也基本只记食实封户数。
唐朝按爵级定食邑户数,《旧唐书》记:司封郎中、员外郎之职,掌国之封爵,凡有九等。一曰王,正一品,食邑一万户;二曰郡王,从一品,食邑五千户;三曰国公,从一品,食邑三千户;四曰郡公,正二品,食邑二千户;五曰县公,从二品,食邑一千五百户;六曰县侯,从三品,食邑一千户;七曰县伯,正四品,食邑七进户;八曰县子,正五品,食邑五百户;九曰县男,从五品,食邑三百户。不同爵位对应不同食邑户数,但没实际意义,就是个虚衔。
唐朝前期的食实封跟租庸调制度挂钩,封多少户得看实际情况,没死规定,挺灵活。后来时间长了,唐代中期土地兼并越来越厉害,“王公百家及富豪之家,比置庄田,恣行吞并”,“开元之际,天宝以来”,“兼并之弊,有逾于汉成、哀之间”,均田制被破坏,租庸调也跟着完蛋,被两税法取代。这就是唐朝食实封没落的经济根源,唐朝后期,食邑、食实封就开始虚衔化了。
唐末五代,藩镇割据,中央政府管不了土地和财政,老没钱,根本没法按老样子搞食实封了。所以在传统的食邑、食实封之外,又出了个“特加邑户”。
“唐末及五代始有特加邑户,而罢实封之给”
“特加邑户”比唐朝的食实封赏赐更灵活,能适应唐末五代乱糟糟的局面,朝廷钱少,也能拿这个奖励有功之臣,还方便控制花钱。特加邑的情况宋朝还在用,“天平节度使、侍卫马步军都指挥使、同平章事石守信表解军职,许之,特加爵邑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