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怎么对待民间的百姓的-朱元璋在结束元朝残暴的统治后 (怎么对待民族资产阶级)
明朝初期的七十年间,社会经济得到了恢复和发展,但从中得利的首先是皇族、勋戚、官僚和地主阶级,而一般劳动人民仍然过着被压迫、被剥削的痛苦生活,朱元璋虽然口口声声说要取之有制,用之有节,,但剥削阶级的本性...
明朝初那几十年,社会经济是缓过劲儿了,可好处全让皇族、勋戚、官僚和地主捞走了。普通老百姓呢?还是被压得喘不过气,日子苦哈哈的。朱元璋天天喊着“取之有制,用之有节”,可那些剥削阶级的贪心哪能刹住车?所谓的节制,不过是意思意思,稍微收着点,过不了多久又故态复萌。

土地兼并这老毛病,从明朝一建立就跟着来了。当时呢,土地总的来说还算分散,但集中到少数人手里的情况也不少。早在洪武四年(1371年),那帮新贵族,像六国公、二十八侯,手里就攥着三万八千九百九十四户佃户。到了洪武三十年(1397年),全国占地七顷以上的地主,都有一万四千二百四十一户了。
到了永乐年间,岐阳王李文思的儿子李增枝,到处圈地建庄田,每个庄子都养着成百上千的家仆。明初政府定的赋役标准不算高,可当时经济刚恢复,破破烂烂的,对老百姓来说,这负担可不轻。洞庭湖边的龙阳地区,年年发大水,欠下的赋税几十万,官府逼税逼得人接连死掉。济宁府征民夫修城墙,搞得老百姓没法下地干活,从早忙到晚没个头。可朝廷对那些官僚地主,倒是照顾得挺好。

洪武十年(1377年),朱元璋下旨说,拿俸禄的官宦人家,跟老百姓身份不一样,该干的活儿老百姓干就行。要是当官的家里已经显贵了,还让他们自己去服徭役,那官和老百姓就没区别了,不是鼓励贤能人的道理。所以从今往后,在职官员家里有地的,除了交租税,全给免了徭役。就连退休回家的官员,也能享受这特权。
洪武十二年(1379年)又规定,内外官员退休回家,全家一辈子都免赋役。就连在学的读书人,除了自己,家里还能免两个人的差役。这些人免掉的赋役,最后还不是摊到老百姓头上?大家的痛苦更深了。当时就有人抱怨:“现在劳役太多,赋税太重。”“有的人卖了地交税,地没了税还得交;有的人替别人服役,役太重把人都搞垮了。”再加上官吏层层贪污,地主和高利贷的盘剥,农民的日子简直没法过。

所以明初那六七十年,农民起义一波接一波,没停过。广东、广西、福建、江西、湖广、四川、陕西、山东、浙江,十来个省份都有,大的起义能有几十万人。一个王朝刚建立,农民起义就这么频繁,范围这么大,历朝历代都少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