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哪些措施-宋朝政府的救助幼儿事业是如何进行的 (保护良渚遗址还有哪些措施)
世界上很多国家其实都会鼓励生育,增加本国人口,而在我国古代,人口问题也一直都是每个朝代头疼的问题,因为各种原因,古人的平均寿命并不高,这就让政府十分重视生育问题,而且还为有怀孕的妻子的丈夫设置了,产假...
世界上很多国家其实都在鼓励生育,增加人口,咱们古代也一样,人口问题一直是各朝代头疼的事儿。古人平均寿命不高,政府特别重视生育,还给有孕妻子的老公设了“产假”。那宋朝具体怎么鼓励生育的呢?咱们聊聊。

宋朝当时“生子不举”的现象挺多,政府也看在眼里,直接出手了。从孕妇怀孕到新生儿出生,再到灾荒年间的弃婴,都有明确的救助措施,还设了官方的幼儿救助机构。研究学者说,古代政府的幼儿救助事业,宋代算是开了先河,对后来的明清影响也挺大。
其实古代对幼儿救助一直挺上心,先秦到唐朝都有鼓励生育和帮扶的政策。到了宋代,这事儿更完善了。学者郭文佳提到,宋仁宗嘉祐二年,京东提刑韩宗彦就上书,说“下户有怀妊不能自存者,愿赐之粟”。到了南宋高宗绍兴八年,朝廷直接下诏,全国救助贫民养孩子:“禁贫民不举子,有不能育者,官给钱养之。”具体咋补?州县乡村五等、坊郭七等以下贫乏之家,生男生女不能养赡的,每人支免役宽剩钱四千。绍兴十五年,又改给钱为给义仓米一斛。乾道五年,孝宗又下诏,贫乏之家生子,经官府核实后,每生一子给常平米一硕、钱一贯,帮着养活。

后来常平义仓毛病不少,发米不及时,怕父母溺弃孩子,地方上就搞起了“举子仓”。最先搞的是福建安抚使赵汝愚,这法子对养孩子的家庭挺管用。他上书说,福建民户寺观的绝产,不许卖,让常平司收租,充养子费用,不够的话月支常平钱米,提举官每年督查,必须实打实发到老百姓手里。
当时有个叫刘光祖的名臣,在《宋丞相忠定赵公墓志铭》里写:“闽俗,生子往往不举。公创举子仓,凡贫不能举其子者,以书其孕之月而籍之。及期,官给之米,而使举其子,所全活甚众。”庆元元年,朝廷又把建、剑、汀、邵四州的没官田产收了,用租金养孩子,举子仓这下能长期撑下去了。

除了给钱给米,南宋还规定,孕妇怀孕期间,老公的杂色差役能免掉。古代农民赋税可能不重,但徭役杂差可太累了,给孕妇老公免杂役,对孩子成长肯定有帮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