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哪些措施-宋朝政府的救助幼儿事业是如何进行的 (保护良渚遗址还有哪些措施)
世界上很多国家其实都会鼓励生育,增加本国人口,而在我国古代,人口问题也一直都是每个朝代头疼的问题,因为各种原因,古人的平均寿命并不高,这就让政府十分重视生育问题,而且还为有怀孕的妻子的丈夫设置了,产假...
古代不少国家都挺鼓励生育的,咱们中国历史上,人口问题也是各朝代头疼的大事。古人平均寿命不高,政府自然格外看重生育,连怀了孕的老公都能休“产假”。那宋朝具体咋鼓励生育的?咱来唠唠。

宋朝那会儿,“生子不举”——生了孩子养不起就扔——这现象挺普遍,政府也看在眼里,急在心里。中央直接下场搞救助,从孕妇怀孕、新生儿出生,到灾年弃婴,都有明确措施,还设了专门的官方救助机构。研究这行的普遍认为,古代政府搞幼儿救助,就是从宋朝开始的。这政策对后来的明清,影响也老大了。
其实中国古代对幼儿救助一直挺上心,先秦、两汉、魏晋南北朝、隋唐,都有鼓励生育和物质帮扶的政策。宋朝这事儿更完善了。学者郭文佳研究时提到,宋仁宗嘉祐二年(1057年),京东提刑韩宗彦就上书说,穷人家孕妇养不起的,朝廷得给粮食。到了南宋高宗绍兴八年(1138年),朝廷直接下诏,全国范围内帮贫民养孩子:“禁止老百姓扔孩子,养不起的,官府给钱养着。”具体咋给呢?州县乡村五等户、坊郭七等户以下的穷人家,生男生女养不起的,每人发四千免役宽剩钱。绍兴十五年(1145年),又改成给一斛义仓米。乾道五年(1169年),孝宗又下诏,穷人家生了孩子,可以去官府申请,长官核实后,每生一个给一石常平米、一贯钱,帮着养。

后来常平义仓老出毛病,发米不及时,怕父母扔孩子,也怕穷人家养不起,地方上就搞起了举子仓。福建安抚使赵汝愚是第一个弄这个的,他把福建民户寺观的绝产收上来,租钱用来养孩子,还跟朝廷汇报:“福建的绝产不许卖了,租钱归常平司,专门养孩子,不够的月支常平钱米,提举官每年督查,务必让老百姓真拿到实惠。”
名臣刘光祖在赵汝愚的墓志铭里写:“福建人以前生了孩子养不起就扔,赵汝愚创举子仓,孕妇先登记月份,到时候官府给米,让孩子活下来,救了不少人。”庆元元年(1195年),南宋朝廷干脆把建、剑、汀、邵四州的没官田产收上来,租钱全用来帮民间养孩子,举子仓总算能长期办下去了。

除了给钱给米,朝廷还规定,孕妇怀孕那会儿,她老公的杂差徭役能免掉。古代农民赋税可能还行,但徭役杂活可太累了,这规定对新生儿长大肯定有帮助。